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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 织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2023-03-0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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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近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骚扰电话、诈骗短信等信息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给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检察机关负有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职责。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相当比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亦是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义务和责任。针对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能时不当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全力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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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检索、实地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辖区涉农单位公开的政务信息中是否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公益调查,发现相关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在公示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示的政务信息中,不同程度存在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等公民个人信息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情形,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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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对该线索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依法全面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职责,及时对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撤回整改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响应,一是及时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示文件从公示公开栏、网络平台进行撤回,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二是以点带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可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示文件进行撤换整改;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压紧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今后,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和行政监管的强大合力,织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以“我管”促“都管”,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编辑】:杨敏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